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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83个罪名分类详解
发表时间:2021-07-13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搜索结果,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共有 483个罪名。这一数字的演变过程如下:

1997年《刑法》修订时:共规定了413个罪名 截至《刑法修正案(十二)》(202312月通过)罪名增至483个,共增加了69个新罪名 其实,另有学者统计,自1997年以来,通过12部刑法修正案共增设了76个新罪名截至目前(2026年),尚未有新的刑法修正案出台,因此罪名总数仍为 483个。其中:故意犯罪约374个,占总数的89%过失犯罪约48个,占总数的11%

一、按刑法分则十章分类

章节

罪名数量

占比

主要罪名举例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2

2.48%

背叛国家罪、间谍罪、分裂国家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54

11.18%

放火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10

22.7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金融诈骗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43

8.90%

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3

2.69%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贪污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46

30.23%

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毒品犯罪、卖淫犯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23

4.76%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破坏军事设施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14

2.90%

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挪用公款罪

第九章 渎职罪

37

7.66%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31

6.42%

战时违抗命令罪、投降罪、军人叛逃罪

合计

483

100%

二、按主观罪过分类(故意/过失)

~435

故意犯罪罪名

约占 90%

~48

过失犯罪罪名

约占 10%

说明:过失犯罪主要集中在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第九章(渎职罪),如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玩忽职守罪等。绝大多数罪名均为故意犯罪。

三、按法定最高刑分类

刑期档次

罪名数量

占比

典型罪名

轻罪(法定最高刑 ≤3年)

~106

~21.9%

危险驾驶罪、代替考试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高空抛物罪

中罪3年 < 法定最高刑 < 10年)

~200+

~41%

盗窃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

重罪(法定最高刑 ≥10年,不含死刑)

~130+

~27%

抢劫罪、强奸罪、绑架罪、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

极重罪(可判处死刑)

46

9.52%

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走私毒品罪、贪污罪、受贿罪

四、可判处死刑的46个罪名分布

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背叛国家、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投敌叛变、间谍、为境外窃取情报、资敌

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劫持航空器、涉枪涉爆犯罪等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2个)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侵犯人身权利罪(5个)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拐卖妇女儿童

侵犯财产罪(1个)

抢劫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个)

暴动越狱、聚众持械劫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

贪污贿赂罪(2个)

贪污罪、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军人违反职责罪(10个)

战时违抗命令、隐瞒谎报军情、投降、临阵脱逃、军人叛逃等

注: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死刑罪名,修正案(九)再取消9个,现行刑法保留46个死刑罪名。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五、可判处无期徒刑的罪名

46个死刑罪名外,另有大量罪名可判处无期徒刑(如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贪污罪、受贿罪、走私武器弹药罪、伪造货币罪等)。据统计,可判处无期徒刑的罪名约有 100余个,约占全部罪名的21%。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犯罪、重大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等领域。

以上是刑法483个罪名的多维分类统计,涵盖您要求的全部分类标准。以下是关键要点概述:

一、按刑法分则十章分类

章节

罪名数

占比

典型罪名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12

2.48%

背叛国家罪、间谍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54

11.18%

放火罪、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10

22.77%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走私罪、金融诈骗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43

8.90%

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绑架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13

2.69%

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46

30.23%

妨害公务罪、毒品犯罪、卖淫犯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23

4.76%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14

2.90%

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

第九章 渎职罪

37

7.66%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31

6.42%

战时违抗命令罪

合计

483

100%

483

二、按主观罪过分类

故意犯罪:约 435个~90%)——绝大多数罪名均为故意犯罪

过失犯罪:约 48个~10%)——主要集中在危害公共安全罪(如失火罪、交通肇事罪)和渎职罪(如玩忽职守罪)

三、按法定最高刑分类

档次

罪名数

占比

说明

轻罪≤3年)

~106个

~21.9%

危险驾驶罪、代替考试罪、高空抛物罪等

中罪3年~10年)

~200+个

~41%

盗窃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等

重罪≥10年,不含死刑)

~130+个

~27%

抢劫罪、强奸罪、绑架罪等

极重罪(可判死刑)

46个

9.52%

故意杀人、放火、毒品犯罪等

四、46个死刑罪名分布

章节

死刑罪名数

危害国家安全罪

7个

危害公共安全罪

14个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

2个(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

侵犯人身权利罪

5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拐卖妇女儿童)

侵犯财产罪

1个(抢劫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个(暴动越狱、聚众持械劫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危害国防利益罪

2个

贪污贿赂罪

2个(贪污罪、受贿罪)

军人违反职责罪

10个

罪名总数

10

死刑演变1997年刑法规定68个死刑罪名 →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 → 修正案(九)再取消9个 → 现行保留46个

五、可判处无期徒刑的罪名

46个死刑罪名外,另有约 100余个 罪名可判处无期徒刑(约占21%),涵盖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贪污罪、走私武器弹药罪、伪造货币罪等。

数据来源:截至《刑法修正案(十二)》(2023年12月通过),2026年7月暂无新修正案出台,罪名总数仍为483个。

分则章节

~90%

故意犯罪

~22%

轻罪(≤3年)

46

死刑罪名

~21%

可判无期

数据来源:截至《刑法修正案(十二)》(2023年12月通过),2026年暂无新修正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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