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为波:理解与适用《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意见》 | |
发表时间:2009-10-01 阅读次数:183 |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 2009年3月12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09】13号,以下简称《意见》),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自首、立功、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赃款赃物追缴等量刑情节的认定和处理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这是“两高”针对当前职务犯罪案件刑罚适用中的突出问题,为坚决贯彻依法从严惩处腐败分子的方针而制定的一个重要司法文件。为正确理解和适用本《意见》,现对《意见》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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