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重点法条类案裁判规则系列157:关于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相关裁判规则5条 | |
发表时间:2023-09-01 阅读次数:290 | |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颁布之前,《民法通则》第59条及《合同法》第54条均对显失公平作出了规定,《民法总则》第151条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强调了判断显失公平的主观要件,并将乘人之危纳入产生显失公平的一种原因,赋予显失公平以新的内涵,不再将其作为一种独立的可撤销情形。本条沿袭了《民法总则》第151条的规定。以下小编就本条相关的法条、裁判规则和司法观点予以整理,供读者更好地理解本条内容。 1. 用人单位明知劳动者受到工伤且未作劳动能力鉴定,按远小于工伤赔偿标准的数额与劳动者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该协议属于显失公平应予撤销——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与闭某某劳动争议案 【案例要旨】用人单位在明知劳动者受到工伤且未作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按远小于工伤赔偿标准的数额与劳动者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明显失衡。劳动者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后即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提出异议,表明其对其实际伤残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缺乏基本判断能力。因此,该协议属于显失公平情形并予撤销。 案号:(2021)闽07民终1026号 审理法院: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4日 2. 出借人对书画市场缺乏判断的能力,因急于回收出借资金以明显高于市场价多倍的价格与借款人签订书画买卖协议,该协议属于显失公平应予撤销——李某某与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借款人相对年长,生活经验丰富。出借人相对年轻,其未从事过古玩字画行业,缺乏判断能力,知识储备不足,对于该领域的交易经验相对欠缺,因急于回收出借资金,出借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多倍的价格购得画作,导致交易时的利益显著失衡的极不公平,符合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 案号:(2021)辽11民终1号 审理法院: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1年2月19日 3. 买房人对房屋价格的认知上明显优于卖房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得房产,此种买卖行为属于显失公平,应予撤销——李某某与阳林府(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案例要旨】卖房人为一级重度失能老人,长期居家,与社会存在一定的脱节。买房人为当地物业服务公司,对当地二手房屋的市场价格应有一定了解。买房人在房屋价格的认知上明显优于卖房人,经评估机构评估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致使买卖双方就购买房屋上利益严重失衡。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买卖行为应认定为显失公平,应予撤销。 案号:(2021)京0101民初19101号 审理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年10月9日 4. 房地产开发商未对房屋存在承重柱的事实尽到充分详尽说明义务,买受人有权撤销该显失公平的合同——成都宜华置业有限公司与李某某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 【案例要旨】房地产开发商应对房屋内存在的不利条件向买受人进行提示,以便买受人在签订合同前就是否购买以及购买后是否便于使用进行确定。房地产开发商未对房屋存在承重柱的事实尽到充分详尽说明义务,致使双方基于合同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显著失衡,买受人有权撤销该显失公平的合同。 案号:(2022)川01民终2903号 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年6月7日 5. 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应以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即合同成立的时间点为基准来判断双方的利益是否显著失衡——邓某某与岑某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案例要旨】判断利益显著失衡的时间点是合同成立时,而不是事后,当事人用作计算利益失衡依据的《评估报告书》中申请价格评估的基准日比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达成股份转让的时间晚了将近一年,故当事人提供的《评估报告书》不能作为评估利益失衡的依据。 案号:(2021)桂1031民初2195号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日期:2022年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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