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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对公司分立转移的房产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会计学上的处理特点可知,公司分立实质是公司净资产(股权)的分立,而不是资产(负债)的购买或出售行为。房产作为固定资产的一种,故公司分立过程中的房产转移不属于买卖。由于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前提应为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行为的发生,承租人对公司分立转移的房产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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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过程中的违约之诉应以分立的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
在公司分立过程中,如股东在履行公司分立合同中存在违约行为, 在公司分立成功的情形下,根据股东资本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相分离 的原则,适格的诉讼当事人为分立后的公司,而并非作为合同一方当 事人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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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丧失自身生产经营能力,保留独立法人身份,将全部生产经营要素入股到新设公司,属于公司分立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公司将其全部资产与自身剥离,以丧失自身生产经营的能力,但保留独立法人身份为前提,将全部生产经营要素作为入股投入到新设公司当中,属于公司分立的行为,新设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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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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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立应当办理公司分立登记手续
公司分立应当办理公司分立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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